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

行政法规 发布机关:国务院 发布日期:2013-01-21 生效日期:2013-03-15 现行有效

核心要点解读

规范征信业务的法律地位和基本规则。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应经本人同意,禁止采集宗教信仰、血型、病史等绝对敏感信息,明确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为5年。